在中国,很多人都知道拆迁协议可以减免契税,但是对具体数额却不是很清楚。为此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在《物权法》中,规定拆迁补偿款在符合国家税收政策下免征契税。也就是说,拆迁协议中,涉及到的房屋原所有权人或者其代表与拆迁单位或者其他有关方面协商,确认拆迁补偿款后,可以免征契税。
在很多的城市,如北京、上海,这一税收政策更加宽松。具体来说,如果拆迁补偿款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支付,可以充分利用税收政策,免征契税。
例如,北京市有关部门规定,对拆迁补偿款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且符合3个条件的,可以免征契税;上海市规定,拆迁补偿款支付将以协议约定为准,享受契税减免政策,具体减免额度为“建筑总价值的1%”。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契税减免规定适用的前提是拆迁补偿款不可能包含房屋的私人财产损失费用(比如家具、电器等)。如果拆迁补偿款中包含私人财产损失费用,则需要另行计算契税。
此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虽然政策宽松,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如何呈现和解释拆迁补偿款产生的具体金额,需要谨慎对待。因为政策的具体实施,还需要符合税务法规,如不当操作就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涉嫌规避税费而面临罚款或追缴等风险。
综上所述,拆迁协议可以减免契税的具体数额是按照各地不同的政策标准来定的,一般不少于房屋总价值的1%,如果拆迁补偿款中不包含私人财产损失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