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去抚养权合议书是为了解决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以下为一份合议书的示范:
放、被放双方经多次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对子女共同抚养
双方为共同抚养子女,共同承担养育、教育等方面的责任。如果放或被放一方有重大事故或疾病等原因需要治疗或看护,对于此时间段内的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将通过协商解决。
第二条:抚养时间
(1)双方约定,每周五中午12点至下周五早上7点,由被放方负责照顾子女。每周五下午7点至下周五中午12点,由放方负责照顾子女。
(2)暑假、寒假等长时间假期,双方商定根据实际情况再次予以商议,并在提前一个月内作出安排。
(3)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作出适当的处理。
第三条:行为约束
双方约定,对于子女的生活、学习、心理健康等方面均应该给予关注和帮助,不得对子女进行身体惩罚或精神虐待,不得将自己的私人问题带给子女。
第四条:经济责任
(1)父母双方应共同承担子女的经济开支,包括食宿、学费、医疗等。具体开支情况,双方将通过协商解决。
(2)如有一方父母无法承担子女经济开支,另一方父母应支援一定金额,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五条:变更或解除协议
如有需要更改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双方应当在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并在书面上确认。在等候子女满18周岁时,本协议自动终止,对于子女的监护、抚养问题,双方将再协商处理。
第六条:争议解决
如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向当地司法机关寻求帮助。
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确认后生效。一份存放于放方,一份存放于被放方。如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有争议,均应遵从协议进行处理,以保证对子女的长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