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书上,一般情况下并不需要按手印。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婚姻登记和离婚都需要由双方当事人在官方记录上签字确认,以确保双方的自愿性,并防止出现将来可能的争议。只要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有效协议并签字确认,就能够生效,无需按手印。
不过,一些地区或者个别情况下,按手印也可能被要求。例如,有些地区的民族习惯或者当事人个人习惯可能认为按手印更具有信心,此时可以按照当地风俗习惯,按手印作为确认自愿性的证据。另外也有一些个别情况,如果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因为某些原因无法签字或者签字不具备法律效力,那么这时候按手印也可以被要求作为其他证明材料的补充。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上是否需要按手印,取决于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以及特殊情况下的要求。总的来说,只要签字确认并符合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离婚协议书,按手印并不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