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在离婚诉讼或调解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是夫妻双方协商离婚的一份书面文件,其中规定了离婚后双方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和探望等事宜。离婚协议书的签署可以避免婚姻破裂后的纠纷,因此,一旦签署,就应当认真履行。但是,如果离婚协议书存在下列情况,就有可能会被判为无效:
一、离婚协议书无法执行
如果离婚协议涉及到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规定,无法执行,那么整个协议书就会被认定为无效。例如,如果协议书中规定了夫妻之间的财产分配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该协议书无法执行,被认定为无效也是有可能的。
二、离婚协议书被强制签署
如果一方是在威胁、恐吓、欺骗等非正常情况下被迫签署协议书,那么该协议书也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因为在签署合同或协议书时,必须是由甲乙双方自愿签署的,否则该合同或协议书将被认为是无效的。
三、离婚协议书未经计入协议的财产
如果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不完整,未计入夫妻之间的全部财产,那么该协议书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因为在离婚时,夫妻在有完整的财产清单的基础上,才能做出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分配协议。
总之,离婚协议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协调夫妻双方离婚后的关系,减少纠纷的发生。但协议书的合法性必须得到法律认可,否则它就是无效的。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书前,夫妻双方需要明确协议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确保协议双方都是自愿签署的情况下,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