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种特殊的法律程序,人们在离婚时往往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协议书。而在离婚协议书签订后,需要提交给民政局进行审核。那么,民政局收离婚协议书是否合法呢?
首先需要知道的是,离婚协议书是由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一份协议,其效力并不等同于判决书、裁决书等司法文书。因此,离婚协议书仅仅具有约束力,而并非强制性执行力。只有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判决的离婚协议书才具有强制性执行力。
此外,民政部门在收到离婚协议书后,只是起到审核程序,其并不限制离婚协议的具体内容,只需确认夫妻的身份信息和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民政局收离婚协议书的行为是合法的。
然而,在离婚协议书签订过程中,夫妻双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对子女抚养情况、财产分配等内容的约定。如离婚协议书夫妻约定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其效力可能会被相关部门予以撤销。
综上所述,民政局收离婚协议书是合法的,但离婚协议书的具体内容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可能会受到相关部门的干预和撤销。因此,在离婚前,夫妻双方应当认真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随意签订不合法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