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备案离婚协议在现行法律中是合法的。根据婚姻法,夫妻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协议,通过获得民政部门备案后办理离婚手续,这种方式是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四条规定,双方自愿协议,可以离婚,按照协议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另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也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或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由夫妻协议提出离婚事由、约定财产分配、债务偿还和抚养子女等事项,并向婚姻登记机关备案。
考虑到婚姻法对离婚的要求是可以自愿协议离婚,而备案的要求是为了保证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并且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因为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都会产生比较长久而深远的影响,所以民政部门对离婚协议实施的灵活备案是必要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比如分割财产时需要遵守等财产分配原则,避免在协议中存在过度偏袒一方或导致另一方在财产和子女抚养上受到明显困难等情况,应当在协议过程中遵守各项规定。总之,民政局备案离婚协议是一种合法有效的离婚方式,但协议需要在法律框架内保证夫妻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