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患任何疾病,都不应当影响判定抚养权的归属。然而,患癌症的情况会给两个当事人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影响,关系到孩子的成长和其它潜在问题。因此,在考虑抚养权的归属时,必须考虑到患癌症的家长的身体健康,以及他们是否有能力照顾孩子。
首先,癌症本身对身体的影响必须加以考虑。治疗癌症通常会对身体造成很大的压力,这可能会影响到患者在照顾孩子时的能力和精力。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可能会考虑前往社区机构或亲戚朋友,以确保孩子得到适当照顾的方案。
其次,要考虑到癌症的治疗和药物可能会导致经济负担。这会让癌症患者渴望更大的财务支持,可能需要一些帮助来处理他们的财务问题,以保证自己和孩子的生活得以维持。这是另一种需要考虑抚养权归属的方式。
最后,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应该考虑家庭变动对孩子的影响,包括治疗带来的变化。当然,这类影响取决于患癌症的程度、孩子的年龄和性格,以及其他潜在因素。
总之,是否患癌症不应被视为判定抚养权的决定因素。在考虑抚养权的过程中,应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和患者的病情等各种因素,综合评估双方能否充分履行抚养职责。如果癌症患者能够处理他们的病情和经济负担,同时获得充分的治疗和支持,那么他们就应该有权无碍地获得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