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卖房屋所得的收入是应该纳税的。这就意味着,通过出售拆迁安置房所获得的收益也需要交税。
拆迁安置房的售价通常比普通房屋便宜,但在某些城市的限购政策下,卖出安置房可以获得高额收益。若售出的拆迁安置房是本人持有并属于非首次售卖,则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对于首次售卖拆迁安置房的情况,需要考虑所售房屋的购买时间和价格。如果售出的房屋是在购买5年内,且增值额超过购买价格的20%,则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增值额未超过20%,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售出的安置房是在购买5年以上,则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
除了个人所得税外,卖出拆迁安置房还需要考虑房屋的增值税和契税问题。根据现行政策,在售出安置房时,需要交纳房屋的增值税和契税。具体费用和比例根据不同城市和地区而异。
综上所述,卖出拆迁安置房所获得的收益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契税。因此,在出售拆迁安置房前,需要了解相关税收政策并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