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时共同签署的一份协议,该协议书需要充分考虑夫妻双方的利益,尤其是儿童的利益。如果离婚协议书中不给予抚养费,那么就涉及到了对儿童权益的侵犯,因此离婚协议书中的抚养费问题必须加以重视。
首先,离婚协议书中的抚养费是法律规定的基本要求。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当夫妻离婚时,需要通过协议或者法院判决确定子女的监护权和抚养费问题。因此,离婚协议书中必须体现出对子女的抚养费用的负担,以保障其权益。
其次,抚养费的缺乏将给子女带来生活负担。如果离婚协议书中没有给予抚养费,那么子女就只能由一方承担全部的生活费用,这不仅会导致离婚后生活质量下降,而且会增加子女的教育负担和成长难度。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适当而充足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
最后,缺乏抚养费也可能影响到夫妻的关系。如果离婚协议书中没有给予抚养费,可能会导致夫妻关系的恶化或者产生纠纷,情感上也会带来不良后果。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双方必须尽量保持良好的沟通,妥善处理好抚养费用等问题,以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和纷争。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不能不给抚养费,这不仅是法律规定的基本要求,更是关系到子女的生活和成长。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全面考虑子女的利益,以达到保护儿童权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