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挪用公款属于职务犯罪,是指在公务员的职务行为中,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机关规章制度和组织规定,利用其职务便利,将公私财务混淆,擅自处分、挥霍、侵吞或非法转移公款、公物,并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损失的行为。
具体而言,公款包括国家机关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交纳的各种税费、资金、收益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邮政储蓄等金融机构从境内外收回的外汇,还包括以公款借款获取的财务收入和政府专项基金等。
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职务犯罪,犯罪后果十分严重,可能会对国家机关的公信力产生重大影响,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造成公共财产的浪费和损失,损害社会的稳定和良性发展。
公务员挪用公款被认定属于犯罪后,将被依法判处刑罚,比如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对于事业单位中的公务员,还可能会受到开除公职、扣减职务工资等处理。同时,公款被挪用的情况还可能会触发其他法律行为,比如严重的违纪问题,甚至可能构成其他犯罪行为,例如贪污等。
综上所述,公务员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职务犯罪,公务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慎重行使职务权力,坚决杜绝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严厉打击公款被挪用的违法行为,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必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