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属于职务侵占罪,惟私企挪用公款的刑事责任界定存在一定的特殊性质,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
首先,对于私企挪用公款的行为,需要明确该私企是否具有涉及公共利益的经济关系,虽然私企是属于私人性质的企业,但如果其涉及到国家、集体或者其他单位的利益,那么其行为就具有公共利益性质,挪用公款也就构成了职务侵占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可以定罪,一般而言,涉及到较大数额或者情节较为严重的私企挪用公款可以被定罪并处以刑罚。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判定中,需结合挪用公款的具体数额、挪用的性质、时间、目的、手段等对行为进行综合考虑,并且考虑到该私企对公共利益的侵害程度、侵害的对象、侵害的时效性等因素综合判断,以确定具体罪名及量刑标准。
综上所述,私企挪用公款的刑事责任是可以被明确的,但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由法院进行综合判断和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