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由其父母行使,父母离婚后,抚养权的归属需要进行协商或诉讼解决。一般情况下,当孩子年满十六岁后,抚养权就不在属于父母,但这并不代表父母就没有任何责任去照顾孩子了。
首先,父母在经济上仍需承担对孩子的抚养责任,即支付子女的教育、生活费用等必要费用。其次,父母在精神上也需要关注孩子的成长过程,并帮助其克服困难和问题,给予必要的情感支持和关爱。
除此之外,孩子年满十六岁后也可享有法律上的权利,例如拥有自主选择就业的权利,可以自行选择是否继续接受父母的经济资助。但是,父母应该尽力协助孩子成长,避免对孩子过于严格或过于包容,让他们有充分的自由空间和成长机会。
总之,孩子年满十六岁后,抚养权确实不存在了,但父母仍需对孩子的成长和发展承担责任,并且应该积极参与和协助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同时,孩子也应该学会自主选择,并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共同维护良好的亲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