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属于国家补偿安置政策的一部分,属于国有财产,并不是个人所有财产,因此转让有一定的限制和程序。
首先,如果要将拆迁安置房转让给子女,必须是所有权转移,而不是赠与,因为赠与是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而所有权转移则不需要。转让应该根据当地有关规定和政策进行,可能需要进行审批和登记手续。在一些城市,只有特定的人才能申请购买拆迁安置房,例如本地户籍居民,特困家庭等,因此,子女是否符合购房资格也需要考虑。
其次,在进行拆迁安置房转让时,应该遵循市场规律,确定合理的价格,以避免损害其他拆迁补偿对象的权益和政策的价值。同时,应该通过公证机构或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进行合同的起草和签订,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双方需要将具体的信息写入合同,包括房屋面积、底价、交易方式等。
最后,转让完毕后,房屋的产权证、身份证等资料需要转移给购买人,此时,购房者需要缴纳交易税、契税等税费。
总之,拆迁安置房是国家补偿安置政策的产物,转让存在一定的限制和程序。在操作前应该了解当地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并在遵循市场规律、合理定价和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