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低押合法性的问题,是近年来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宅基地的流转成为促进农村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而低押是宅基地流转中的一种模式,其合法性引起了广泛的讨论。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当前低押模式存在合规和不合规两种情况。合规的低押模式是指通过合法程序,由权威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宅基地转让价格,实行合同签订、登记备案等程序,确保转让过程合法合规,同时双方签订的质押合同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这种情况下,低押是合法的,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
但是,不合规的低押模式存在的情况也不容忽视。由于一些地方在实践中操作不当,导致存在一定程度的债务逃避,或者是未经过法定手续便签订了质押合同,使得低押模式变得不合法。此外,还存在一些恶意的中介机构和个人,通过不正当手段或者是欺诈行为等方式,将无偿宅基地变成了有偿宅基地,从而获取非法收益。
为了规范低押流转,我国也有相关法规的规定。目前,《宅基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都明确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不可内外转让。在低押模式下,应该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同时,双方也应该遵守合同的规定。这样,就可以保证低押模式的合法性。
综上所述,低押模式在农村宅基地流转中是可以采用的,但是必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合法程序,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应该加强监管,规范市场环境,避免出现不合规和恶意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