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在北京市,拆迁安置房是需要进行备案的。备案是指将某项事项或物品的相关信息登记并保存到政府或相关机构的档案中,以便日后监管和管理。对于拆迁安置房,备案的主体是房屋的建设单位,备案的目的是确保拆迁安置房的建设进度、质量和合法性,并保障拆迁户的权益。
备案通常涉及到房屋的建设单位、房屋所在地的相关政府部门、安置对象的名单等信息。在备案过程中,建设单位需要向政府部门提交相关房屋建设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核心建设批文,以验证房屋的合法性和建设进度。政府部门则需要对安置对象的名单进行核查,审核拆迁户是否符合安置条件,并及时反馈建设单位。
除了建设和政府部门,备案还涉及到房产权证等证照的审核。当建设单位完成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后,需要向政府部门提交相关士照并申请房产证,以证明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以及使用权的转移。政府部门会对房地产证的申请进行审核,准确记录拆迁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房产的所有权性质,为后续管理和交易提供保障。
总之,在北京市,拆迁安置房需要进行备案,以便监管拆迁安置房的建设进度、质量和合法性,并保障拆迁户的权益。备案是一个系统性的过程,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协同配合,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各方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备案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