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里的钱并不能算作挪用公款。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或者其他单位成员将公共财产以个人或者非法的方式占有或者使用的行为。而微信里的钱,则是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无论是通过微信支付、转账还是红包等手段获得的。因此,这些钱是由个人通过自己的劳动或者其他合法渠道所获得的收益,而不是来自于公共财产。因此,微信里的钱并不具备挪用公款的性质。
微信支付形式的现金流动逐渐透明,且支付方便快捷,大大节省了人们的时间和精力。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个人账户里的微信钱款来自于非法渠道,则有可能构成其他违法行为。例如,如果微信钱款是通过非法途径获得的,如盗窃、诈骗等,则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因此,任何获得微信钱款的个人都应当保持合法。同时,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应当加强对微信支付的监管和管理,确保资金始终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流动。
总之,微信里的钱并不属于公共财产,因此不能算挪用公款。但是,微信钱款的来源和去向应当合法合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应当加强监管和管理,确保微信支付平台的资金流动始终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