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书并不等同于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自愿达成的协议,包括离婚事项的解决,比如财产分割、婚姻债务的承担、子女的抚养、探望等等。双方都有自主的选择权,协议方式使得程序简单、快捷,节约了时间、精力和金钱,而且对于双方利益都可获得最大化的保障。
相对地,诉讼离婚书是由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起的诉讼,最后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在此过程中,法院会依照法律规定审查有关夫妻关系和离婚协议的各项情况,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诸多方面。虽然程序相对比较繁琐,耗时、耗力,但由于它所奠定的民事关系的法律效力、判定合法性,可以起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作用。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书能够更加准确地体现夫妻在离婚事项上的意愿和意见,显得比较灵活便捷;而诉讼离婚书在保障法律的公正、客观和保护当事人权益方面更加切实可靠。当选择离婚方式的时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制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并寻求专业建议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