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国有公司、政府部门或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把本应用于公共事业或民生事业的公款,却私自占用或不当使用,或者在私营企业和个人之间挪移公款。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而且损害了国家和公共利益,是一种极为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
在我国,挪用公款的罪行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规定的。该法规定,挪用公款在不同程度上,可被罚款、拘留、有期徒刑等刑罚。而具体的判刑情况,则需要根据挪用公款的金额数额、期间以及其对公共利益的影响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
如果挪用的金额数额较小,影响也不是很大,那么犯罪后能够立即认罪悔罪,并主动如实交代、积极赔偿的,则有可能被判处轻刑甚至判缓刑。但如果挪用的金额数额较大,影响也较为严重,那就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等行政刑罚,并且个人的信用状况也会受到影响。
总的来说,挪用公款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犯罪行为,不仅会对犯罪者自身造成严重的危害,也会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所以,我们还是要树立道德观念,秉承廉洁从政,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伸手捞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