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规划拆迁是由政府为了城市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进行的一项工作。在进行规划拆迁时,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条例》,拆迁方需要给被拆迁户提供合法的安置,安置的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房屋安置两种方式。
对于房屋安置,拆迁方一般是提供安置房。那么这些安置房是否有产权呢?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安置房应当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且必须合法建筑,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同时也要取得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的审批手续。这些程序都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在符合相关要求后,安置房其实是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政府或者开发商自购或者购置土地,自行建造的商品房,购买安置房的人拥有完整的产权。而第二种是利用政府的物业资源或者集资方式建造的保障性住房,这些保障性住房往往以限价、租赁或者统一供应的方式来对外提供。对于这样的保障性住房,购买者的产权并非完整,可以说是使用权。
总体来说,规划拆迁安置房既有商品房,也有保障性住房,存在一部分的产权和使用权的问题。所以,如果您在购置拆迁安置房时,一定要查看相关的房产证是否合法,确定您的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