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规定对离婚协议书要进行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由双方当事人签署并经过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然后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离婚协议书后十日内受理,并在一个月内审理结束。如果人民法院需要进行审理,审理时间可能会更长。
离婚协议书上的内容应当包括夫妻双方的分财产、撤销婚姻登记等协议,但必须符合法律的基本要求。例如,夫妻双方的分财产应当公平合理,不得侵害孩子的权益等方面。
所以,如果双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一个月内审理结束并作出裁决。但如果离婚协议书存在瑕疵或双方之间存在争议,可能需要法院进行审理,时间会延长。此外,在审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修改协议书,法院也会考虑双方足额会话和自愿协议的因素,最终作出裁定。每个城市、每个法院的工作效率也有所不同,因此审理期限也会有所不同。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审批期限不是固定的,具体还要视情况而定。无论如何,双方当事人应当保证协议书的合法性,不得侵害第三方权益,同时尽快提起离婚诉讼或协议离婚,以减少时间和财产上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