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书是夫妻双方达成共识并经过公证,统一书面表达离婚意愿的文件。其再审期是指在签署协议离婚书之后,再次申请撤销协议离婚书的时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在公证机关依法公证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但若在公证后两个月内,其中一方向该公证机关申请撤销离婚协议书,经公证机关审核确认,确定离婚协议存在下列缺陷之一的,可予撤销:
一、离婚协议书中签署人未经信息足够详细的说明,不知自己签署的文件为协议离婚书的;
二、离婚协议书中规定的内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不符。
再审期限是自签署协议离婚书之日起两个月,即公证时间所在的月份+1,到该月份的下个月的同一天为止。例如,协议离婚书公证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则其再审期限为2021年8月25日。
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书撤销申请必须由协议离婚书签署人之一向公证机关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逾期未申请撤销的,则离婚协议书依然具有法律效力,无法再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