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对国家财政的滥用,属于犯罪行为,财政机关当然有权对此采取处罚措施。一般来说,挪用公款的行为会被认定为滥用职权罪或者贪污罪,应当给予相应的刑罚。在中国,人民法院和检察机关会依法对挪用公款的行为进行定罪并进行处罚。
首先,挪用公款属于滥用职权罪的范畴。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务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但未达到贪污、挪用、非法占有或者受贿的行为。挪用公款属于此类行为,相关财政机关可以对职务犯罪行为进行处罚,对违反法律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其次,挪用公款也可能被视为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公职人员在其职务活动中,利用其职权或者便利条件,占有非法所得的行为。挪用公款也同样涉及非法占有国家财产,也可以被认定为贪污罪。在经过相关机关的调查、定罪后,财政机关可以对犯罪行为作出相应处理。
总的来说,财政机关有权处罚挪用公款行为。对于犯罪行为,人民法院和检察机关会对其进行定罪并进行处罚。这不但可以给挪用公款的行为以应有的惩罚,也可以起到震慑的作用,提高公职人员的职业操守和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