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办理户籍并不是必须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许多地方都要求离婚协议书上必须注明协议离婚后双方户籍的处理情况。
在离婚过程中,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权、房产、车辆等问题。如果双方离婚后继续保留婚姻关系时的户籍,那么在一些财产分割上就无法进行,比如房产的过户等。因此,离婚协议需要注明离婚后双方的户籍,以便解决一些财产分割问题。
此外,离婚协议办理户籍还能证明双方已经离婚,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可以防止一方在离婚后,以对方没有离婚之名进行追索财产或索要抚养费等问题。因此,离婚协议中办理户籍是非常必要的。
总的来说,虽然在一些情况下离婚协议中办理户籍并不是必须的,但是为了解决财产分割问题,以及防止其他纠纷的发生,提出办理户籍的要求是十分必要的。同时,在离婚协议中注明户籍变更的方式和时间,可以更好地保障双方权益,避免可能出现的矛盾和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