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可以受理离婚协议的更改。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如果在协议签署后,夫妻双方意见有所变化或发生了新的情况,需要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更改和补充,此时可以选择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公证处将会对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实,并在双方达成一致后进行公证。对协议的更改需要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公证处还会对协议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防止协议内容违法或不公平的情况出现。
值得一提的是,公证处仅仅扮演着公证协议的角色,而不是审判机关,因此对于协议涉及到的内容,公证处不能进行判决或做出裁决性的决定。所以如果协议出现了法律纠纷的话,还是需要通过法院进行解决。
总之,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签署后有任何更改需要,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处将会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和验证,并对协议的真实合法性提供担保,这样能够保证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