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时,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条件,自行协商达成一份离婚协议书,然后交由民政局审核确认的一种离婚方式。在协议离婚前,一般也会进行调解,调解的目的是帮助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尽量减少离婚对双方和子女的伤害。
调解分为自愿和法定两种。自愿调解是指夫妻自行协商解决矛盾,可能是通过家庭亲戚、朋友等调解人的帮助,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达成离婚协议。法定调解则是指双方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时,由民政局指定的调解员进行调解,协助夫妻妥善解决离婚事宜。
调解的好处就是既可以保留婚姻关系,帮助夫妻恢复感情、关注家庭和睦,也可以为协议离婚提供更有利的条件。调解能够化解夫妻之间的矛盾,避免很多争吵和伤害,尽可能减少离婚的不良影响,使离婚双方能够更加理性地考虑自己的利益和未来生活。
总之,调解是解决协议离婚问题的一种有效方式,夫妻双方可以选择自愿调解或法定调解。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双方积极配合,在调解过程中保持理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互相协商妥善解决问题,让离婚过程更加和平、理性、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