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家庭财产、债务、子女抚养权等事项进行公证的一种方式。在婚姻关系出现纠纷或变化时,婚内公证能够起到一定的维护双方权益和减少矛盾的作用。那么,婚内公证是否适用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我国目前没有将婚内公证法律化。这意味着,婚内公证仅仅是一种自愿性质的协议,其效力并没有法律保障。如果双方之间出现纠纷,仍需要依靠法律诉讼方式解决。
其次,关于子女抚养权,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应当由双方行使,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因此,即使进行了婚内公证,双方需要真正达成协议并在司法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才能发挥其作用。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婚内公证作为一种自愿性的协议,其申请、办理的过程中需要各方坦诚、真实提供相关信息,避免出现虚假情况。同时,在签署协议前,也需要认真理解条款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
综上所述,婚内公证对子女抚养权并没有直接的约束力和保障作用。在涉及到子女抚养问题时,双方应当通过真诚协商、法律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婚内公证仅仅是一种辅助手段,需要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