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程序中重要的法律文书之一,它是夫妻双方自主协商达成离婚权利和义务的最终表现形式。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否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核则取决于当事人的具体情况。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未成年子女、财产纠纷、赡养费、抚养费等争议,且离婚协议书内容合法、合规,那么夫妻可以直接向当地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进行离婚登记,无需经过法院的审核。如果双方已婚姻关系保持协商一致,由协议确定的离婚与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相关事项不存在争议,须由其双方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离婚。
然而,如果离婚协议书内容涉及财产分割,抚养、赡养等方面,则需要经过婚姻法庭的审查,确保协议书合法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通常情况下,夫妻可以将协议书提交至人民法院,经过法官审查后,如果协议书内容合法、合规,法院会签署裁定文书,认可夫妻达成的离婚协议,判决离婚,并对协议书内容进行监督、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离婚协议书存在法律问题,比如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法院会拒绝受理协议书,并要求夫妻重新编写离婚协议书。 因此,在编写离婚协议书时,我们建议夫妻双方最好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随意以半吊子协议书为基础进行离婚,长期来看,对双方都会有更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