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变更抚养权的审理机构是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抚养权属于父母双方共同行使的权利和义务,但如果父母双方离异或者分居,而孩子未成年,则抚养权的行使就由具有抚养条件的父母行使。
当父母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或者一方有虐待、疏离、废弃等行为,使得孩子的身心健康受到威胁,就需要申请变更抚养权。此时,就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通过法院的判决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会根据孩子的身心健康状况、抚养条件和双方父母的意愿等方面判断抚养权的归属,并作出判决。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利益优先原则来判决抚养权,即考虑该抚养权对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影响,以及孩子与父母的亲情关系等因素。
总之,申请变更抚养权的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经过法院的审理和判决,才能确定抚养权的归属。这是为了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确保孩子得到应有的关爱与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