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继承的公证问题,目前在实践中存在不同的看法。一些人认为,拆迁协议的继承应该进行公证,以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而另一些人则认为,拆迁协议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继承,不一定需要进行公证。
不公证的情况下,继承拆迁协议最好通过遗嘱,将权利和义务传递给继承人。这种情况下,继承人可以向相关部门出具遗嘱复印件,以证明他或她已经获得了拆迁协议的继承权利,并希望进行后续的操作。但是,这种方式需要有相关部门的支持,有时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而出现障碍。
相比之下,公证则更加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拆迁协议一旦公证,就可以通过正式的渠道在相关部门进行认证,避免因为继承人的证明材料不足而延误操作。另外,公证也更加安全可靠,可以避免继承人在取得遗嘱继承权后被其他人抢夺拆迁协议的权利。
总之,无论是采取遗嘱继承还是公证进行拆迁协议继承,都需要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进行操作。在进行拆迁协议继承的过程中,继承人应该对相关的法规和规定有清晰的了解,并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操作,以确保获得拆迁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