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中重要的一环,离婚双方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些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探望等方面的协议,以便于离婚程序的顺利进行。但是,如果离婚协议不合法或者无效,那么双方达成的协议也就失去了意义。
首先,离婚协议无效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1.未满足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如果离婚协议未满足书面形式、签字盖章等要求,则该协议无效。
2.离婚协议内容违反法律、道德、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并不能违反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如果离婚协议中有内容违反了法律、道德、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则该协议无效。
3.离婚协议是在对方利用自己的强大地位或其他不公平条件下达成的。如在一方的威胁或利用职权等不公平条件下达成的协议,该协议无效。
其次,如何判定离婚协议是否无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应该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判定。例如法院可以考虑协议制订时是否涉及利益关系不对等、协议是否在道德义务、公共利益等方面违反基本原则或是否符合婚姻法规定等因素来综合判定。
总之,离婚协议是离婚程序中重要的一环。双方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达成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以便于顺利的进行离婚程序。法院将会根据离婚协议的形式、内容以及制定过程等因素进行判定,判断是否存在无效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