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证已经丢失,那么协议离婚需要尽可能多的证据来证明婚姻的存在和离婚的事实。以下是一些可行的方案:
1. 出示其他证据:离婚证丢失后,可以出示婚姻证书和结婚证明、配偶关系证明、同居证明、聊天记录、银行账单、通讯录等其他证据来证明婚姻的存在和离婚的事实。
2. 找相关机构补办证件: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公安局申请补办离婚证,如果有相关机构或律师能够提供相关的服务也可以尝试申请补办。
3. 联系相关证人:联系相关证人是一种有效的证明婚姻存在和离婚事实的方式。涉及到地址证明、代他人签字、身份证明等文件需找证人为自己作证。注意,每种证据都应该是可信的,证人也需要签署宣誓声明。
4. 征求法律意见: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律师应被视为有价值的参考和建议来源。律师能够帮助检查并推荐适当的证据来证明双方曾经结过婚并已同意离婚。
总之,离婚证丢失并不会影响协议离婚的有效性,只要双方愿意努力收集证据证明离婚的真实性,就可以成功地达成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