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申请中重要的一部分,也是离婚的和平解决方式之一。如果离婚夫妻双方在离婚中能够自主达成一份离婚协议,那么这份协议的效力是被法律承认和支持的。
首先,在离婚协议中涉及到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涉及到双方的长期利益,协议需要备案提交法院审查,经法院确认达成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生效后具有与判决书类似的法律效力。
其次,离婚协议也是一种法律文书,双方律师的宣誓证明、公证处证明、司法鉴定报告等整理成的协议书,符合法律规定的签名、盖章、证人签名等程序,离婚双方签字确认后,协议书就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能够在法律上用于确立双方的权益和义务,有效地约束双方遵守。
最后,在离婚协议达成之前,需要双方对婚姻双方的财产、债务、子女抚养、房产分割等逐一协商,并且理性、公正地考虑双方利益,不能导致任意一方的损失;在协议达成之后,双方之间必须严格执行协议内容,否则会面临法律责任。
总之,离婚协议是离婚的一种和平解决方式,能够减轻法院工作量,符合社会和谐的发展理念,同时也能够确保离婚过程中双方的权益,提高离婚效率和质量。如果离婚夫妻达成的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具备合法的程序性和实质性,那么离婚协议在人民法院上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