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不是赠与。赠与是指自愿将财物转让给他人,无条件且无偿地放弃自己财产权的行为。而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协议,其目的在于解决婚姻中产生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赡养等问题,从而实现离婚的目的。离婚协议是一种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而赠与不具备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的签订需要经过双方自愿并履行了一定的法定程序,如达成协议、签署协议、公证等。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的最终协议,离婚后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相关的问题都以协议为准。离婚协议中规定的财产分割等内容是由双方在事先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解决的,不同于赠与,没有放弃财产权的意图,也没有单方面损害自己的利益。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和赠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离婚协议不等同于赠与。离婚协议是由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最终协议,在离婚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因此,离婚前需要充分地考虑能否达成协议,协商好相关的问题,从而帮助离婚过程更加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