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后达成的一份协调意见书,一旦双方签署并经过法院认可,就具有法律效力,并可以作为双方的另一份婚姻证明文件之一。
然而,有时当离婚协议达成后,其中一方或双方可能会后悔或改变主意,并想要撤销离婚协议。那么,离婚协议是否可以撤销呢?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一旦离婚协议签署并得到法院认可,就代表着双方已经达成了一致,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达成了民事调解协议,因此如果要撤销该协议,需要符合一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要求撤销协议,应当在法院审判前自愿作出,并对原协议中的各项内容都达成新的协议。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达成新的协议,则原协议仍然有效。
需要注意的是,撤销离婚协议的标准相对较高,主要是考虑到双方一旦签订同等法律效力的协议,必须有足够的法律依据才能撤销。因此,夫妻双方应该特别慎重考虑离婚,不轻率签署离婚协议,以避免为以后的生活造成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