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社会中,家庭主妇通常被视为男人的附属品,她们没有接受良好的教育,没有自己的收入,经济上依赖于丈夫,因此在婚姻中的地位通常较低,甚至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因此,一些人认为家庭主妇不能争取抚养权。
但是,随着社会的变革,家庭主妇的地位逐渐上升。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主妇拥有高中甚至大学的学历,有自己的爱好和兴趣,也开始有了自己的社交圈子。因此,家庭主妇在婚姻中的地位也应该得到相应的提高。
在法律方面,家庭主妇在争取抚养权时并没有受到歧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间就抚养孩子达成协议或对孩子的抚养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这意味着,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只要符合抚养标准,并且能够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和教育,都可以争取抚养权。
当然,家庭主妇在争取抚养权时需要考虑到自己的家庭、经济和社会情况,找到合适的法律途径和支持。而且,除非出现不利于孩子发展的情况,如虐待、忽视或滥用孩子等,否则法院通常会倾向于共同抚养,即父母双方共同关爱孩子,共同承担抚养责任。
因此,家庭主妇可以争取抚养权,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计划,包括向律师咨询,积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同时推动婚姻关系的改善。最重要的是,要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负责任,克服各种困难和障碍,为孩子争取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和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