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离婚协议书是指由夫妻自行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一般是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之前,由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在很多情况下,夫妻之间通过协商解决离婚问题,签订民间离婚协议书,是一种有效、快捷、经济的离婚方式,它能够大大减少双方离婚的时间成本和精神压力。
民间离婚协议书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效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协商离婚时,应当提出书面离婚协议,并在家庭关系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或者在离婚登记时一并登记。因此,在夫妻双方经过公证或在离婚登记时签订的民间离婚协议书具备法律效力,具备强制执行的权力,如果双方不仅是签署了协议,而且还经过公证,则此协议将和法院判决等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没有公证和登记的民间离婚协议书,其效力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因为,在没有经过合法途径的认证和审核的情况下,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无法得到保障,也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效力。因此,建议夫妻在签订民间离婚协议书时,一定要依法进行公证或者在离婚登记时一并登记,确保其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强制执行的效力。
总之,民间离婚协议书对于夫妻双方来说是一种有效的离婚协议方式,但前提是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进行公证或者登记,才能够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签订民间离婚协议书时,夫妻双方应当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遵守相关规定,以避免因协议内容不合法或者未经合法认证导致后续出现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