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调解的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是有效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夫妻协议离婚的意思表示,应当书面表示。双方离婚协议经过具备法定资格的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可以发生法律效力。
同时,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也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并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一经达成,双方当事人应当签字或者盖章,由当事人自行保管。和解协议书面形式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调解师在进行离婚调解时,可以促使双方达成离婚协议,该协议一经确认,就可以发生法律效力。同时,双方可以签署书面的离婚协议,作为备案。
当然,为了保证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建议双方可以在调解时聘请律师或者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进行参与,以确保协议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证机关的认可。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并不等同于过去的官办授理离婚。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是基于双方自愿、平等的原则,确保协议的合法合规和公正性,同时也需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关注到双方的合法权益。因此,离婚协议的制定需要慎重考虑,确保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