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确权是一个涉及到土地权属、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社会稳定等多方面的重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规定,地方政府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宅基地实行明确界线、登记备案、发放证书、维护管理,并保障宅基地的合法权益。具体而言,地方政府在农村宅基地确权方面的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制定实施政策。地方政府应该制定实施宅基地确权政策,明确宅基地保障对象、确权标准和程序、确权结果公告和异议申诉等方面的规定,保证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 组织实施。地方政府应当建立专门的宅基地确权组织机构,组织干部、村民委员会等有关人员进行宅基地确权工作。同时,也需要加强领导和督促,确保宅基地确权的质量和效率。
3. 进行调查核实。地方政府应当派遣专门的人员进村入户,对农村宅基地进行调查核实,识别出所有宅基地的面积、位置、使用方式等情况,并在宅基地界线上进行标志和界线确立。
4. 编制宅基地图件。地方政府应当指导村级组织,编制宅基地地籍图件,对每座宅基地的信息进行记录和归档,并在村委会、镇政府等公共场所公示。
5. 发放宅基地证书。地方政府应当对所有的确权申请者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宅基地证书。宅基地证书是确权的法定凭证,农民出具宅基地证书可以证明自己拥有该宅基地的合法权益。
总之,农村宅基地确权是一项重要的改革工作,需要地方政府在政策制定、组织实施、调查核实、图件编制、证书发放等多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宣传,丰富宅基地保障措施,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障农民群众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