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应该很详细地规定关于孩子的事宜,包括他们的监护权、抚养费、教育、医疗保健、探视等等。特别是在孩子还在小学阶段时,他们需要双方父母更多的关注和照顾。因此,离婚协议书的具体规定可以如下:
1. 监护权:父母可以共同拥有监护权,如果其中一方不愿意或无法拥有监护权,可以由另一方单独担任。如果无法确定监护权,可以由法院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做出决定。
2. 抚养费:父母应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孩子的实际需要谈判并遵守协议书。通常情况下,一方父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父母支付孩子的其他费用,比如教育、医疗保健等。
3. 教育:父母应当共同协商安排孩子的教育问题,包括选择学校、协商课程、在家帮助孩子学习等。如果父母意见不一致,应在法院寻求帮助。
4. 医疗保健:父母应当共同负责孩子的医疗保健问题,包括带孩子去看病、购买药品等。如果父母无法协同合作,可以向法院寻求帮助。
5. 探视:双方父母应当协商孩子的探视问题,以保证孩子与父母的联系。如果有必要,可以由法院做出规定。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规定应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充分照顾到孩子的各个方面的需要。同时,双方父母也应该遵守协议书的约定,以确保孩子得到充分照顾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