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抚养权是指父母在离婚或分居后对子女的抚养权共同拥有和行使。共同抚养权的实施,能够更好地保障孩子的权益,维护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尊严。如果双方父母在离婚或分居后无法达成共同抚养协议,法院可以考虑判决共同抚养权。
首先,共同抚养权可以避免孩子因为离父母而受到极大的伤害,并且能够维护孩子的生活和学习的正常秩序。另外,共同抚养权也可以促进双方父母对孩子教育和成长方面的共同协作,避免仅仅由一方父母来独自承担所有的抚养权。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减少一方父母的压力和负担,使得孩子的成长环境更加和谐。
其次,共同抚养权还可以维护孩子的心理健康。在离婚或分居后,孩子往往会感到迷惑和失落,这时候尽可能地保障孩子双方父母的参与能够减少孩子的失落感和孤独感,保证孩子的心理健康。
最后,共同抚养权也能够减少矛盾和冲突,让离婚或分居的父母更理性地处理争吵,不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而发生矛盾和争执。更为重要的是,共同抚养权能够让离婚或分居后的父母更理性地面对子女,不会因为“子女的抚养权”而产生恶意和报复,保证诉讼和解的达成。
综上所述,共同抚养权的确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和推广。除了能够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尊严外,共同抚养权还可以规避一些争执和冲突,保护双方父母的权益,避免一方因为承担全部抚养权而体验到的巨大压力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