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财产权属于婚姻财产分割的一部分,它的法律效力直接关系到离婚双方的财产权益。虽然法律并没有规定离婚协议财产权必须公证,但为了避免日后出现诉讼等争议,建议双方将离婚协议财产权公证。
一方面,公证可以增加离婚协议的证据效力。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协议,公证可以证明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有效性,这对日后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和利益具有极大的作用。如果没有公证,当事人若发生争议,要证明协议的合法性将更加困难。
另一方面,公证可以减少离婚手续的时间和费用。在进行离婚协议财产权公证时,公证处会对双方协议内容进行审核,并要求双方在公证处签署协议书。公证出具的协议书已经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只需要将公证书提交给法院,就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避免了时间和费用的浪费。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并没有规定离婚协议财产权必须公证,但公证可以增加离婚协议的证据效力,减少离婚手续时间和费用,对双方的利益保护和维护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建议离婚双方在财产分割时采取公证的方式,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