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拆迁安置房的税费包括土地出让金、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公路教育附加税等。具体来说:
1. 土地出让金:江苏省实行“出让即征”的土地出让制度。在拆迁安置房的建设过程中,开发商需要先向政府支付土地出让金,以获得该地块的使用权。土地出让金的收取标准一般为土地成交价的20%至30%不等。
2. 房产税: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拆迁安置房的房产税按照房屋现值的1.2%收取。现值是指按照年度房产税评估规定估算的房产价值。
3. 土地增值税:在拆迁安置房的建设过程中,由于拆迁安置房的建设会提高土地价值,开发商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具体的征收比例和计算方式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不同而有所不同。
4. 公路教育附加税:根据江苏省的规定,购房者需要缴纳房屋总价款的5%作为公路教育附加税。这笔税款主要是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事业支出。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税费仅为拆迁安置房的基本税费,实际上还有很多其他的税费和费用需要缴纳,例如契税、物业管理费等。购房者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需要仔细核对各种税费和费用,确保自己的购房计划符合财务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