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其他类型的离婚,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说,应该都是保障其权益的前提。无论离婚协议中是否已经有关于孩子的抚养、教育、财产分割等事项的规定,孩子都有权在其自己的利益受到影响的情况下提起诉讼。
一方面,如果离婚协议中的规定有利于孩子的发展和成长,孩子可以选择不提出异议,也可以选择依照协议执行。但是,如果协议中的规定不利于孩子的权益,孩子可以选择拒绝协议义务,或者提出异议并在法院中提起诉讼,以便得到更多的法律保护和支持。
另一方面,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对孩子的权益做出充分的保障或者规定不够明确,孩子也可以选择提起诉讼要求调整要求,以保障自己的权益。当然,在此过程中,孩子需要有一个有效的法律代理人或者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以便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并得到应有的法律支持。
总之,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孩子的利益是应该被优先考虑的。虽然孩子不能直接参与协议的制定和签署,但他们仍然有权在协议离婚后提起诉讼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和福利。法律界、社会和家庭中的各方应该关注这一问题,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法律支持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