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仲裁员:
我们双方自觉、自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就我们之间的婚姻关系达成以下协议。
一、离婚协议
根据双方的共同意愿,协议解除婚姻关系,自愿离婚,不再保留婚姻关系。双方保管好各自的证件和财物,无需争议,双方分开,各自开始新的生活。
二、财产分割协议
我们双方已经商定,本次离婚对财产的处理如下:
1.共同房产
我们双方未在婚姻登记前或婚姻登记期间购置共同房产,因此不存在共同房产的财产分配问题。
2.婚姻财产
我们双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没有共同购买财产,因此不存在婚姻财产的分配问题。
3.子女抚养
我们双方没有子女,因此不存在子女抚养的问题。
三、其他协议
1. 赡养义务:双方自愿放弃相互之间的赡养义务。
2. 姓名变更:离婚后,双方保留原有姓名,不再变更为对方的姓。
3. 访问约定:离婚后不设探视问题。
四、离婚程序
我们双方已经签订本离婚协议书,双方在无约束、无欺骗、且意思自主表示的情况下互相签字确认,确信本协议书的真实性、自愿性和合法性。据此,双方同意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离婚,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程序如下:
1. 申请离婚:由一方或双方自愿申请离婚,去当地民政局领取离婚申请表。
2. 提交离婚协议书:双方在民政局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离婚协议书。
3. 审核协议书:当地民政局审核离婚协议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如符合,便可立即办理离婚手续。
4. 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审核通过后,领取离婚证明。
以上三点是离婚程序的具体操作,双方认可,愿意遵循程序。
五、本协议书的效力
1. 双方签字确认本协议书后,视为协议达成并生效。
2. 双方承认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并且不得随意更改。
3. 双方承诺严格遵守协议,不得有任何违反协议的行为。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