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一种协议,其中包含了双方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家庭债务等方面的协议。一旦离婚协议达成,双方需要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并互相保留一份,另外需要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以保障双方协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离婚协议更改的公证也需要在公证处进行。如果双方就原来的离婚协议达成共识并需要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需要再次签署协议并进行公证。在进行公证时,双方需出示身份证明、离婚证书、原协议等相关材料。
公证处是一个独立、中立的机构,除了对协议内容进行真实性和法律效力的检查外,还会对双方对协议内容的了解程度进行核实,以确保双方理解并同意协议的内容。如果公证处发现协议中存在不合法、不公平或事实不符的情况,可能会拒绝进行公证。
最终,公证处会为双方签署的协议进行公证,出具公证书,双方各保留一份。公证书是协议的法律证明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在离婚协议的公证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