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预交款是指在拆迁安置过程中,为了让被拆迁户有住房进行预支付的款项。这部分款项在安置房完工后会抵消部分房款,但是如果购房者因为各种原因最终无法购买房屋,则该款项是否能够退回成为最为关键的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拆迁安置房预交款可以退还给购房者,但需要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具体判断。
首先,如果购房者由于自身原因,如不符合购房条件或不愿意购买房屋等情况,所缴纳的预交款项不予退还。
其次,如果拆迁安置项目因为政策变化、法律规定等因素而取消或中止,购房者支付的预交款项可全部退还。
最后,如果开发商在未按照约定时间内交付房屋的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预交款项。
总之,购房者在缴纳拆迁安置房预交款时,应该仔细阅读合同,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合法强制性因素所导致的预付款退还问题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