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指离婚双方在离婚过程中通过协商达成的一份书面协议,用以解决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问题。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都是建立在男女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的,若出现一方被迫签署协议、协议内容不合理等情况,则该协议中的一些条约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1. 对未来子女的抚养、教育和探望权问题,应以符合未成年人保护利益为原则,若协议对未来子女的权益没有保护到位,否则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2. 协议涉及到财产分割时,各方权益应该得到相对平等的保障,协议中存在极度不公的情况,例如一个人所得极高,而另一方的数倍、数十倍,协议的财产分配比例严重偏向高收入方,则该协议的一些条约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3. 对于离婚协议的撤销,必须是在合法、公平的情况下达成的,如果协议一方被欺骗、恐吓或被强迫签署离婚协议,该协议的相关条款也会被认定为无效。
4. 一些补偿性的条款例如慰问金或分期支付的方式等,应该以公正、公平为原则,如果该协议包含不合理的补偿性条款,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是一份关系到男女双方前途的非常重要的协议,离婚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时要认真核查协议的内容,确保协议内容合理、平等、公平,协议条约不可违背法律规定,否则协议中的一些条约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造成不良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