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安置房是指在城市更新、道路建设、城市拓展等项目中,因为政府所需而进行的拆迁,原来的住户需要被迫搬离,政府为其提供的住房,称之为“安置房”。因为这些安置房都是政府出资购买或建设的,所以房屋产权归属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就拿北京市的被拆迁安置房为例,北京市是通过房屋备案的形式来确立产权归属的,原来的住户需要到居委会或物业公司进行备案,享有60年产权,且可以办理房产证。据了解,被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实际上是指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它的性质与央产所属的房屋权利证书是一样的。
不仅仅是北京市,其他地方的被拆迁安置房也都有办理房产证的可能。但是,因为每个地区的政策和法规不同,所以具体的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来行事。通常来说,办理房产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是必须建立物业服务机构,其次是必须完成住房备案,还需要满足一定的使用年限等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不少被拆迁安置房存在产权纠纷的问题,主要是因为政府购买的房屋往往由不同的开发商建设,一些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违规、拖延交房等问题。因此,在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细则,对于产权纠纷要及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