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的办理涉及到法律程序和规定,需要在特定的法院进行办理。在中国大陆地区,离婚协议的办理需要在人民法院进行,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当事双方协议离婚,没有未成年子女或者没有涉及财产纠纷
这种情况下,当事双方可以选择自行到当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到达人民法院后,需要向工作人员提交离婚协议、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后,会要求双方签署协议,并在协议上盖上双方的印章。随后法院会出具《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确认即可。
二、当事双方协议离婚,有未成年子女或者涉及财产纠纷
这种情况下,当事双方需要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决定审理上述案件时,人民法院会要求当事双方将离婚协议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会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核实双方协议是否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监护及财产的处理。如果审查通过,人民法院会规定双方到场签署离婚协议书,之后判决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离婚协议时,当事双方需要妥善处理好财产、债权、债务等相关事项;同时,当事人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家庭秩序与社会公序良俗,否则会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