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况下,当一方认为离婚协议存在问题或不公平时,可以要求修改或改变协议。但在大多数情况下,离婚协议是不容易修改或撤回的。
如果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是在双方协商并签署后,向法院提交的,并经法院审查后被认可批准。此时,双方约定的离婚协议就成了法律约束力的文书,各方都须按照协议的内容执行。双方若要进行修改必须经过协商一致,并且需要重新提交到法院进行审批批准。
但如果离婚协议存在下列问题,可进行修改:
1.原离婚协议书存在缺陷。
2.因为一方对真实情况不清楚,导致离婚协议出现了较大偏差。
3.离婚协议制定时,一方主张出现明显的错误或遗漏。
4.离婚协议约定内容与现实情况根本不符。
5.离婚协议制定时,某一方未能以真实意思表示其意图,产生了误导等情况。
在申请修改离婚协议时,需要通过律师起草修订协议,然后双方签订修改后的离婚协议书,向法院提交修改申请并经过审批,最终经过法院确认才能生效。
总之,在不存在特殊情况的情况下,离婚协议是不能随意撤销或修改的。在制定离婚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慎重考虑,尽量达成公平、公正的协议。如果真的有问题需要修改,也要通过合法的渠道进行,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